西安市中医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顺利通过省药
7月1日,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函通知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及7个专业(内分泌、心血管疾病、肝病、脑病、脾胃病、外科) 、眼科)均通过现场监督检查。为深入贯彻落实2020年版GCP、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和国家药品注册相关规定,规范药物临床试验开展,促进医院学科建设发展,提高整体科研水平,医院开始筹备2020年初建立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制。
医院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建设,有多次组织人员参观唐都医院、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陕西省中医院、西安市儿童医院等单位交流学习机构建设经验,严格按照GCP标准,落实办公场所及设施设备,建立SOP、岗位职责、管理制度、设计规范、应急预案等制度文件。
医院组织、伦理、专业团体的研究人员参加省和国家级级GCP培训,并邀请多位专家进行全员和岗位培训。
通过建立微信交流群、录制短课程视频、细分提问等方式,不断巩固和加强对GCP、临床试验技能等知识点的理解和记忆评估。严格要求,夯实制度建设工作。
2021年1月26日,我院将对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信息平台”完成备案工作。4月29日,陕西省药监局GCP检查组专家对备案后的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进行第一次监督检查。
医院针对检查组专家的意见,立即组织人员总结不足,积极整改。医院将以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成立为契机,严格遵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定》,不断学习,不断改进,确保药物临床试验规范化,确保数据结果合格。科学、真实、可靠能,并保护主体的权益和安全。通过开展前沿临床试验研究,加强与国内外同行交流合作,不断推进新药研发和上市药品再评价,持续打造西安中医药医院建设成为高质量、高服务、高内涵的中医院,努力拼搏。 (西安中医院供稿)
编辑:任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