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的认识和思考
随着药物研发全球化趋势的加剧和我国药物创新能力的不断增强,近年来在我国开展的临床研究数量呈递增趋势。据统计,2005-2010年我国共有1999项临床研究在美国Clinical 进行注册,其中2005年为144个,2006年为198个,2007年为278个,2008年为368个,2009年为466个,2010年为545个,登记的研究中大部分为研究者或学术机构发起的临床研究(investigator-initiatedclinical trial,IIT)。从总体数量分析,除了以药品注册为目的的临床研究之外,由研究者发起的各类研究已开始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另一方面,由于越来越多的临床单位参与或主导高水平的国际多中心研究,如IPASS研究、INTEREST研究、EACH研究,获得国际学术界和同行的高度认可,更加激发了国内研究者开展临床研究的热情,从而不断探索和研究更多更好的治疗方案,获得更加充分和科学的研究数据,通过循证医学方法提升临床治疗水平,为患者带来更多临床获益。
目前我国对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的认识和监管工作刚刚起步,研究和借鉴国外的管理模式是现阶段必要的工作。为此,本文就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研究者发起研究的相 关情况进行概要性介绍,力求为制定和完善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提高我国研究者发起研究的管理水平和研究质量发挥一定作用。
1定义
IIT是指由研究者申请发起的一个或一系列临床研究。其与制药公司发起的临床研究最大区别在于,IIT中制药公司不承担主导角色和申办者职责,仅直接或间接提供试验药、对照药或部分经费。其研究范围常常是制药企业申办的研究(industry-sponsoredtrial,IST)未涉及的领域,例如罕见病研究、诊断或治疗手段比较、上市药物新用途等。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与制药企业发起的临床研究并行,互为补充,才能更好地推进药物研究的深度和广度,更多地获得研究数据,为循证医学提供依据。
2各国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监管现状
2.1美国
美国FDA将临床研究分为新药临床试验(investigationalnew drug,IND)和非注册临床试验(Non-IND)。IND试验需在获得FDA许可并经机构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始,并在FDA的监管下开展;Non-IND试验只需通过机构审查批准,即可在研究所在中心监管下开展,并不需要另行通知FDA。该体系下,IIT也被分为IND-IIT和Non IND-IIT,IND-IIT需递交IND申请;Non-IND-IIT研究的发起和实施不受IND法规约束,无需向FDA申报,但需要通过机构审查后进行,由大学和医院等学术机构自行管理,知情同意过程符合美国联邦法规21 CFR 56和50,并且在美国进行的试验需要在Clinical 上注册。在该模式下,Non-IND试验得到的数据一般情况下不能用于申报注册。
IIT包括上市后说明书内使用的研究、上市后超说明书使用的研究以及新药研究。其中上市后说明书内使用的研究为Non-IND-IIT;上市后超说明书使用的研究需首先判断是否符合豁免IND,如符合,则不需要递交IND申请。新药研究即INDIIT,其申报监管均需按照FDA的相关要求进行。对于试验用药为已上市药品的临床研究,豁免IND需满足以下所有条件:①试验不为申请新适应症提供支持或为药品说明书的重大改动提供依据。② 试验不为处方药广告中重大改动提供支持。③试验不涉及给药途径、剂量、受试人群或者其他显著增加用药风险的因素。④试验操作符合21CFR 50和56部分关于机构审查委员会和知情同意的条款。⑤试验按照§312.7规定(研究性新药的推广与收费)执行。以上豁免条件①,②,④,⑤适用于所有的临床试验,而③则与试验方案和应用领域直接相关。如在肿瘤领域,医生对说明书上的推荐使用剂量进行调整、在没有其他有效替代治疗方案的情况下使用新的联合用药方案,都是临床实践中常见的情况。
为更好利用研究数据,使更多肿瘤患者能尽早获益,FDA出台了更为详细的专门针对肿瘤领域的豁免IND补充指南。该指南提出,拟开展的“不用于注册或商业目的、基于文献或者临床经验、研究者和所在审查机构(IRB)认为不会显著地增加受试者风险”的临床试验,可由研究者决定是否递交IND申请,如研究者不能确定,可以向FDA咨询,FDA认为可豁免IND后将通过邮件通知研究者。
2.2欧盟
IIT在欧盟管理体系中属于“非商业化”临床研究(non-commercial tria1)。欧盟各国针对临床研究的管理法规并不因申办人是研究者还或是制药厂商而有所区别,所有干预性研究(interventional clinical tria1)都必须向所在成员国药政管理部门递交临床研究申请(clinical trial application,CTA);所有临床试验须获得成员国药政管理部门批准和伦理批件后进行,申办者向药政管理部门报告可疑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suspected unexpected serious adversereaction,SUSAR),且须有保险/赔偿措施等。IIT中制药厂商不承担申办者职责,但会根据研究申办者的申请信提供试验用药,并在研究结果发表前参与结果的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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