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药催汤颗粒和流感丸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例
0 引言
2019 年底,湖北省武汉市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临床表现主要为发热、咳嗽、乏力,少数患者伴有胸闷、咽痛、鼻塞流涕、腹泻便溏、纳差等症状,重症患者可见呼吸困难并危及生命[1]。截止到2020 年2 月17 日,全国中医药参与救治新冠肺炎病例共有 例,湖北以外地区,中医药参与救治患者的治愈出院数量和症状好转者占比87%[2],证明中医药在防治新冠肺炎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西药治疗通常以一般治疗、抗病毒、抗感染等综合干预方式为主,但目前还尚无针对COVID-19 确认有效的抗病毒治疗药物,临床采用对症支持治疗、综合干预为主。借鉴SARS 爆发期间中西医结合对防控疫情的作用,此次疫情中,中西医结合疗法显示其出独特优势。
藏药是在广泛吸收、融合中医药学,印度医药学和大食医药学等的基础上,经过长期的发展和实践所形成的体系,如冬虫夏草、红景天、羌活、贝母、大黄。在疫情期间,青鹏胶囊、七味青鹏丸、十味紫堇散三种治疗新冠肺炎的藏药相继研发制备[3]。催汤颗粒是上市药品催汤丸的基础上,改变剂型开发的中药九类新药,由藏木香膏、藏木香、悬钩子茎(去皮、心)、宽筋藤(去皮)、干姜、诃子肉、余甘子、毛诃子(去核)、螃蟹甲等几味药组成,具有清热解表,止咳止痛作用。催汤颗粒治疗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明显改善头痛、流涕、身体或关节疼痛等症状[4]。临床上采用催汤颗粒治疗流行性感冒患者进行治疗,疗效显著[5]。流感丸是由由诃子、藏菖蒲、角茴香、藏木香、木香、亚大黄、宽筋藤等二十一味藏药材组成, 具有清热解毒的作用, 用于流行性感冒, 流清鼻涕, 头痛咳嗽, 周身酸痛, 炎症发烧等[6]。2020 年2 月15 日甘肃省卫健委发布的关于在全省推广使用新冠肺炎防治中医药系列方的通知中指出,治疗阶段使用催汤颗粒或流感丸(普通型患者)[7]。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收集2020 年2 月15 日以后,武汉市中心医院后湖院区,发热19 病区使用藏药催汤颗粒,流感丸进行治疗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有发烧、咳嗽症状)为研究对象。催汤颗粒治疗组8 人,男4 例,女4 例;年龄37~75 岁,平均(60.)岁。流感丸治疗组5 人,男2 例,女3 例;年龄38~71 岁,平均(60.)岁。由于缺少对照组,将已发表文献中常规西药治疗作为对照组。对照组21 人,男12 例,女9 例,平均年龄(62.)岁[8]。治疗组与对照组在年龄、性别方面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P>0.05),存在可比性。
1.2纳入标准
①符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断。②年龄18~65 岁,性别不限。③就诊1 周内未服用相关的其他药物。④自愿参加,同意随访。
1.3排除标准
①不符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断。②经检查确诊为其他病毒感染患者。③怀孕或哺乳期妇女。④具有严重的原发性心血管病变、肝脏病变、肾脏病变、血液学病变、肺脏疾病,或影响其生存的其他严重疾病。⑤年龄小于18 岁或大于65 岁。⑥对治疗组药物过敏者。⑦精神病患者。
1.4观察指标
观察指标为发热、乏力、咳嗽、胸闷、咽痛、鼻塞流涕、腹泻便溏、纳差等中医症候指标[1]。同时期间监测并记录两组患者血、尿、粪常规、肝肾功能、心电图等安全性指标及在试验期间的不良反应。
1.5评价标准
中医证候疗效评价标准:(1)主要症状单项的记录与评价:①临床痊愈:原有症状消失;连续2 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间隔至少1 天)。②显效:原有症状改善2级者。③有效:原有症状改善1 级者。④无效:原有症状无改善或原症状加重。(2)证候疗效评定标准:①临床痊愈:主要症状、体征消失,疗效指数≥95%。②显效:主要症状、体征明显改善,70%≤疗效指数<95%。③有效:主要症状、体征明显好转,30%≤疗效指数<70%。④无效:主要症状,体征无明显改善,甚或加重,疗效指数<30%。(3)临床治疗总有效率评分标准:总有效率=(临床痊愈例数+显效例数+有效例数)/总例数×100%。
1.6治疗方法
初期临床表现为恶寒发热或无热,干咳,咽干,倦怠乏力,胸闷,脘痞,或呕恶,便溏。舌质淡或淡红,苔白腻,脉濡。此类患者予催汤颗粒早晚饭后各1 次,每次2 袋。中期临床表现为身体不退或往来寒热,咳嗽痰少,或有黄痰,腹胀便秘。胸闷气促,咳嗽喘憋,动则气喘。舌质红,苔黄腻或黄燥,脉滑数。此类患者予流感丸早晚饭后各1 次,每次1-2g。主要合并用药包括西药奥司他韦、利巴韦林、甲强龙、左氧氟沙星。